【中國證券報】保利協鑫朱共山:分布式光伏電價補貼標準需“差異化”

中證網訊 兩會期間,全國政協委員、保利協鑫董事局主席朱共山就如何推動分布式光伏發電行業發展,提出九項政策建議。他提出,應該按用戶性質的不同,采用不同的補貼電價,明確電費結算方式,并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稅收優惠政策進行調整,延長優惠年限。
他指出,目前僅有針對18個示范區的統一補貼電價0.42元/kWh,但實際上根據用電戶負荷性質及用電價格的不同,用電戶分為4種(即工商企業用戶,大工業用戶,公共事業用戶,農業和居民用戶)。建議按用戶性質的不同,采用不同的補貼電價,更好的推廣普及分布式光伏發電。
當前分布式光伏項目的電費計量方式和結算周期都不明確,需要盡快出臺相應的細則給予明確。補貼標準執行期和標準調整原則也需要事先明確,使項目投資有明確的投資收入預期。
他同時建議,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調整:建議將優惠政策改為“即征即返增值稅8.5%”,也就是“只征收50%(銷項稅17%的50%即為8.5%)”的政策。另外,此政策和地面電站的5年稅收優惠時間相比過于短暫,很多分布式光伏電站2014年才能建成,建成后只享受到一年時間,因此需要加長優惠政策年限。
來源:中國證券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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